关于印发《疫情期间肇东市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》的通知

发布机构:政府办 发布时间:2023-03-06 16:14 浏览:630次


各养老机构: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和《重点人群、重点机构、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防控指引》等部署,结合省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部署,统筹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就医工作,市卫生健康委、市民政局联合制定了《疫情期间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联系人: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李宏达19969654567

肇东市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股 滕海霞13703669710

肇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

2023年1月4日

疫情期间肇东市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

一、疾病分类

(一)普通疾病

慢性基础疾病如高血压、糖尿病等、皮肤病、一般过敏、轻微扭伤擦伤、普通牙科治疗、常规康复等不复杂、普通的、通过简单的口服或静点药物治疗可有效控制的疾病,原则上采取社区医生、签约合作和包保医院电话、上门诊视等方式就地治疗,不建议外出就医。

(二)急危重症

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衰、卒中、心肌梗塞、心跳呼吸骤停、急性损伤创伤、急性中毒、急性胸痛腹痛、消化道出血、肠梗阻、重症肺炎、严重腹泻脱水等疾病,以及神经、心脏、呼吸、消化、泌尿等系统的危急重情况。

(三)新冠病毒感染可疑症状

包括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鼻塞、流涕、咽痛、腹泻等。

二、普通疾病就地诊疗

(一)网格化设置包保医院

养老机构所在地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负责养老机构的日常诊疗、家庭医生签约管理。医养结合机构负责自身机构内日常诊疗和健康管理。各人民医院、中医医院(或指定辖区其他二级综合医院)分区域包保,实施网格化管理。一是指导社区医生治疗;二是派医务人员往诊,建立定期巡诊机制;三是包保医院设置专线,接 受社区医生或患者的咨询问诊,给出诊疗建议。四是民政部门、卫生健康部门应联合组织辖区养老机构与包保医院签订协议,明确责任义务,做好任务分工,密切配合做好养老机构老年人医疗服务。

(二)委托购药

老年人常用药物由家属、养老机构、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委托取药、代购等方式解决。疫情指挥部联合卫健部门,可以为机构老人免费配备一定比例的解热、镇痛、消咳等抗疫药品。

三、外出就诊绿色通道

(一)普通疾病就诊绿色通道

普通疾病经包保医院确认,确有必要外出就诊的。一是联系包保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收治或由家属确定医院进行收治;二是由养老机构、家属或社区安排相应车辆进行转诊;三是由家属、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或社区管理员其一全程陪护。

(二)急危重症就诊生命通道

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,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,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,送往老年患者危急重症定点医院,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。

肇东市由肇东市人民医院、一建医院负责。

(三)畅通双向转诊通道

包保医院与危急重症定点医院要畅通双向转诊渠道。包保医院对病情加重的老年患者要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;定点医院治疗评估后,可下转至包保医院康复治疗。

(四)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转诊通道

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养老机构一旦出现老年人确诊病 例,由属地疫情指挥部统筹安排调度转运、隔离工作,对于市直属养老机构,由地方疫情指挥部统筹安排调度转运、隔离的同时,市疫情指挥部和民政局同步跟踪调度。属于无症状感染者或者轻症,无需救治的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观察治疗;普通型感染者或基础性疾病或其他情况需要救治的,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;危急重症应立即转运至肇东市人民医院或一建医院救治。

四、出院安置管理

(一)规范出院管理

外出就诊出院、定期外出就诊或其他情况无须住院的老年患者需返回养老机构的,要进行为期7天的隔离健康监测,经三次核酸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养老机构生活区,隔离健康监测由卫健部门负责指导。养老机构应顺畅出院返回流程,避免因出院流程不畅造成压床、占床,造成非必要医疗资源挤占。

(二)妥善安排陪护人员

外出就医的老年患者,由家属、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或社区管理员其一,明确责任人和联系方式,负责转运、发热门 诊、住院、出院过程陪护,做好全程陪护和生活照料,避免脱管漏管。陪护人员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规范管理。